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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离婚案件化解矛盾的技巧

发表时间:2021-04-26 18:29

审理离婚案件化解矛盾的技巧

作者:邱国怀 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前言: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广州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整理编辑,供大家学习,版权归作者所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组成的部分。家庭的稳定和矛盾的妥善处理对社会稳定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婚姻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如何审理离婚案件化解矛盾是一线法官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审判实践中绝大部分法官的做法是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调解,从审判程序来说无可非议,但是这样的做法把本来有矛盾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推向对立面,使案件审理更加复杂化,最后不得不判决离婚或者不离婚,尽管法官判决了,但是绝大部分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通过在审判实践中摸索出离婚案件的一些规律和方法,按照这些规律和方法审理的离婚案件百分之97都是调解结案,且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夫妻和好。

  一、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关键,为什么说庭前调解是关键而且不说立案调解和诉前调解的作用,因为立案调解和诉前调解对离婚案件处理收效甚微,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本来对另外一方当事人有成见而法官对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不离婚做调解,当事人怎么可能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呢。只有在庭前调解的时候让双方当事人在一起一吐为快,说出双方的想法,找出双方矛盾存在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庭前调和庭审过程中进行调解是有明显区别,庭审过程中进行调解由于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围绕离婚,财产,孩子的抚养向法庭提供证据以及法庭论过程的针锋相对,使本来有矛盾的双方当事人矛盾更加进一步恶化,调解结案的可能性不大。庭前调解就不一样了,庭前调解是在法官的组织下给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和谐交流的平台,让当事人在和谐的气氛中进行交流沟通从而达到解决矛盾的目的,庭前调解往往事半功倍,双方当事人很容易心平气和达成和好或者是离婚协议。

  二、背靠背调解

  背靠背调解是基础,离婚案件中,绝大部分情况是双方当事人因为家庭一些小事情引发争吵,见面就甚至破口大骂,极易使冲动进一步升级,矛盾进一步恶化。此时法官在必要时,可以将当事人分开单独谈话,背靠背进行调解,这样的做法好处是,一是能够了解当事人最真实的想法,二是可以找出当事人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对症下药,三是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正面冲突,四是进行必要的分头引导,缓解当事人双方的情绪,最后在单独做了调解工作进行劝导后,待双方情绪稳定,再让当事人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给当事人双方提供一个当面交流和沟通的机会,消除双方的误会和隔阂,从而达到解决矛盾调解结案的目的。

  三、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调解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调解是方法,离婚案件是单一的,但是离婚案件的案情是复杂的,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考虑案件实际情况,注意调解方法,就以一个案例来说,刘某某与王某某结婚10多年,小孩13岁了,刘某某发现孩子一点都不像自己,便悄悄和孩子一起去做了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鉴定结论为孩子不是刘某某的亲生子,因此,刘某某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与王某某离婚,并且要求王某某支付抚养费和精神赔偿还要把事情公布于众。由于王某某有过错,如果该案判决刘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王某某支付刘某某13年抚养孩子的费用以及支付一定的精神赔偿费用也无可非议。但是承办案件的法官当时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如果这样判了,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无辜的孩子将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二是王某某也因此身败名裂无法接受,等待她的将是痛苦煎熬的日子。法官了解情况后得知孩子一直是和刘某某王某某以及孩子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和爷爷奶奶感情很深,便请来孩子的爷爷奶奶,一起参加法庭调解,刘某某与王某某离婚,刘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孩子随王某某生活由王某某抚养。竟解决了这起矛盾又保持了孩子与刘某某以及爷爷奶奶的关系,调解结案。

  综上所述,审理离婚案件有一些规律和方法可以进行总结、推广,只有把握这些规律和方法在案件审理中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恰如其分地利用调解技巧、真正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